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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进口商备案
GACC验证报告
食品进口商备案
进口食品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
进口食品境外生产商海关备案
    

适用范围


所有食品进口商、不限种类。



法律依据


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》

 

海关总署第249号令(关于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的令)第十九条: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。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,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。

提交电子申请,保证提交规范,完整,真实,有效;根据实际情况,必要时协助或代理提供相应的书面资料;

协助GACC互联网+海关注册或提供合理解决方案;

跟进GACC端审核进度,并与GACC保持及时沟通;
瑞达帮助您:

收费2000元

常见问题

Q:填写备案申请时,点击“暂存”按钮按了后显示完成了,但是完了后网页退到了初始登录的页面?
A:由于系统有控制页面会话的安全机制,如果长时间不操作,会导致会话过期的,系统会从当前用户退出到登录页,建议填写申请时最好不要超过半个小时保存一次,如果中途有其他事情,可以先点击保存,回来以后再点击我的待办下面的这条申请,继续填写。
Q:予以受理后,受理的流程找不到?
Q:出口备案系统中已经有备案信息,但是在重新备案、延续备案、变更时选不到之前的备案号?
Q:备案申请点击提交按钮后没有任何反应或仍停留在当前页面?
Q:如何增项?
Q: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》颁发形式?
Q:《备案证明》有效期?